大型商業(yè)綜合體一直是社會火災防控的重中之重,由于此類場所集購物、餐飲、文娛等多種功能于一體,用電用氣不規(guī)范、動態(tài)隱患易反復、安全管理落實難等突出問題始終未得到根本性解決。
這份《消防安全自查排查參考重點》請各商業(yè)綜合體組織學習、開展自查自糾,進一步提升大型商業(yè)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健全完善大型商業(yè)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。
具體內容如下:
01
(一)安全管理責任。
1、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場所醒目位置公開,是否逐級、逐崗位明確消防安全責任。
2、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(yǎng)檢測的,是否以書面合同方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。
02
(二)建筑消防設施。
1、是否對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(yǎng)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。
2、防火分區(qū)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,防火門、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完整有效。
3、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,報警、聯(lián)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。
4、室內外消火栓、水泵接合器、防火門、防火卷簾、滅火劑噴頭、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、自然排煙窗、火災探測器、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等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受遮擋、妨礙或損壞而不能正常使用。
03
(三)餐飲后廚消防安全。
1、餐飲場所是否規(guī)范使用明火和可燃氣體,是否明確專人在閉餐后負責“關火斷氣”。
2、是否定期對燃氣灶具、燃氣閥門和管道等進行檢查維護,可燃氣體報警裝置、燃氣緊急切斷裝置等設施是否完好有效。
3、是否定期清理排油煙道,是否及時清理后廚雜物。
04
(四)電氣消防安全。
1、電氣線路是否私拉亂接,是否直接敷設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上,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離措施。
2、是否違規(guī)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,電氣取暖設備是否設置過載保護裝置。
3、營業(yè)結束時,是否及時切斷營業(yè)場所內的非必要電源;是否明確專人負責巡查檢查。
4、電氣線路敷設、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是否由具備職業(yè)資格的電工按國家標準要求進行;是否定期檢查維修,及時排除故障。
05
(五)易燃可燃物品。
1、是否違規(guī)儲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。
2、是否違規(guī)設置庫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貨物。
06
(六)安全疏散條件。
1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等是否暢通;是否違規(guī)堆放貨物或者雜物;是否違規(guī)設置柜臺、貨架。
2、營業(yè)期間、安全出口的門是否鎖閉,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閉合狀態(tài)。
3、有頂棚的步行街、中庭是否違規(guī)設置店鋪攤位、游樂設施及堆放可燃物。
4、公共娛樂場所的疏散門、疏散通道是否設置影響人員安全疏散行動的裝飾物。
07
(七)內部裝修改造。
1、是否在施工現(xiàn)場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標志,配備滅火器材。
2、施工部位與其他部位之間是否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。
3、動火作業(yè)是否落實現(xiàn)場監(jiān)護措施。
08
(八)應急處置能力。
1、單位微型消防站是否達到“三知四會一聯(lián)通”和“3分鐘處置"的要求;是否與消防控制室、配電機房落實應急聯(lián)動機制;是否與轄區(qū)消防救援機構形成聯(lián)勤作戰(zhàn)體系。
2、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實“24小時專人值班、每班至少2人”的要求;當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,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設備功能、操作規(guī)程及火災應急處置程序等內容。
3、單位是否明確應急疏散引導員;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,是否掌握消防安全應知應會;是否定期組織全員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。